close
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2日電)新北市選委會今天表示,立委黃國昌罷免案連署人數若達2萬5120人,中央選委會宣告後,將辦理罷免投票。通過罷免門檻「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,且須達到6萬2798票」。

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堯章今天受訪表示,新北市第12選舉區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,已通過第一階段提議門檻。經60日內連署,新北市選委會昨天受理安定力量聯盟主席孫繼正所提出連署人名冊。

黃堯章說,2萬9714份連署書昨天送交新北市選委會後立即展開登記資料、輸入電腦作業。預計以4天登記、繕打完畢。這些資料包括連署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戶籍地址;若有連署人非選區內選民、或連署人為提議人、連署人重複,都必須刪除。

新北市選委會表示,連署人名冊,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規定,將於40日內(106年9月30日前),由新北市戶政機關完成查對,如不足規定連署人數,將通知提議人的領銜人於10日內補提。

黃堯章說,第9屆立委選舉新北市第12選舉區,選舉人數25萬1191人,依法連署人的人數應為2萬5120人以上,才會通過第二階段連署門檻。

他表示,會將查核結果,呈報中央選舉委員會,由中選會依連署人數,宣告是否已達門檻,罷免案成立或不成立;若罷免案成立,必須在中選委宣告日起,20至60日內,由新北市選委會辦理罷免投票。

黃堯章表示,立委選舉新北市第12選區,包含金山、萬里、汐止、平溪、瑞芳、雙溪、貢寮等7個行政區,144個里。罷免通過的門檻是,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,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/4以上,即要6萬2798票才能通過。

有效罷免票數中,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,或同意票數不足選區選舉人1/4,則不通過罷免案。1060822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oicv96884 的頭像
    oicv96884

    陳孟霖

    oicv968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